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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倒霉经历引发的思考……

司书甲 小司淘保
2024-10-29

打小我就知道,得到一样东西,是需要付出代价的。

 

这个代价可能还是幼小的我不能承受之痛。

 

要么是我的肉体,做家务…

要么是我的精神,搞学习…

 

换来的东西,无非是几口零食、一些零钱…

 

然后,发生了一件事。

 

 

北方的街边常有各种叫卖,糖葫芦无疑是其中最招小孩子喜欢的,我也不例外。

 

当我最终吃到它的时候,你们可以想象一下那种巨大的满足感,不只是口腹上的愉悦,还有精神上的快感。

 

此刻,我吃的糖葫芦不是糖葫芦,是我干了一个礼拜的家务。

 

在口腹之欲+精神快感的双重作用下,我感觉自己到达了人生的巅峰。

 

 

但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

 

我正在尽情享受属于我的酸甜时刻,一个小伙伴跑了过来,闹着玩儿似地要夺我的糖葫芦,然后又闹着玩儿似地没拿住。

 

结果,我俩眼睁睁地看它落在地上,场面一度十分尴尬。

 

顿时,我嘴里的山楂就不甜了。

 

打那之后,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吃糖葫芦。

 

和小伙伴没关系,只是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失落,付出了巨大努力却没换来好结果。

 

 

后来,我发现有糖雪球这种东西。

 

同样是山楂+糖的组合体,只不过山楂球之间没有被竹签串起来的共同命运,那种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的集体主义不会再上演。

 

所以,我吃糖葫芦的次数就更少了。

 

同样的原料,不同的做法

 

别把山楂串在同一根签子上,这是我得出来对风险的最朴素的认知。

 

 

为什么说起这段童年往事,是因为我今天在知乎上看见一个贴子。

 

有一位网友,张三。

 

40出头,2017年因为咳嗽去医院做检查,结果发现自己有肺癌。


做完手术,主刀教授安慰她,不用化疗不用吃药,可以和正常人活得一样长了。

 

但,就像我说的,天有不测风云。

 

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,张三又被查出卵巢有达5公分的肿瘤,恶性。

 

在统计学上,要是事件发生的概率小于特定的数字,就叫做小概率事件。

 

这样的事件理论上可以发生,但发生的概率较小,可能性几乎为0

 

比方说,买彩票中头奖。

 

每期当然有可能开出来头奖,但一个人买一注就中头奖的概率,几乎没有。

 

比方说,一个人患两次重疾。

 

关于“一个人患多次重疾的概率”,我国人身险业务不过几十年,没有这方面的官方数据。

 

有个精算师Alex在17年做过一个数学模型,给出了可供参考的“重疾多次理赔概率表”

 

 

多次理赔,有这么4种场景较为常见。


癌症+三年后复发,8.03%;

心脏病+一年后复发,2.42%;

其他重疾+癌症,0.44%;

癌症+三年后复发+六年后复发,2.01%。

 

总的来说就是,多次理赔的概率很低。

 

 

图中算的是数字,但生活里都是故事。

 

以前很少听说二次重疾,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撑过第一次重疾。

 

现在不止听说,甚至还有了对应保险产品,主要原因就是:医疗条件好了,人们活得久了。

 

知乎上的网友张三,40来岁,就体验到了多次理赔的人生。

 

 

不看钱的话,多次当然比单次好。

 

接下来,我会说几个挑选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原则。

 

合理的分组赔付

 

还记得糖葫芦和糖雪球吗?

 

分串的糖葫芦,一掉就是一串没,糖雪球则不会。

 

由此类比,显然不分组重疾险,比起分组重疾险,对投保人来说会更友好。

 

不过,市面上更常见的多次重疾险,还是分组的。

 

因为重疾险里的疾病,动不动就是几十种。

正常的保险公司都会选择把相关的疾病划分到同一组,而同一组内的疾病一般只赔一次。

 

要想多次,烦请患另一组的疾病。

 

某重疾险的分组情况

 

既然涉及到分组,那就有个好坏。

 

很容易理解,要是有产品把常见28种重疾都分到一组,那分了等于没分,因为那28种重疾发病率有95%以上。

 

所以,这28种重疾,彼此分得越开越好。

 

而这25种重疾里,又有6种是高发中的高发,

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中风后遗症、冠状动脉搭桥术、重大器官移植术、终末期肾病。

 

所以,这6种重疾,彼此分得越开越好。

 

在这6种重疾里,恶性肿瘤当之无愧,是高发中的高发中的高发。

 

不管是数据统计,还是现实生活中的体感,都是如此。

 

所以,恶性肿瘤单独分组最有诚意。

 

但分组解决不了一个问题,那就是同组疾病的复发,比方说癌症和心脑血管疾病,在二次理赔中,这两者算是高发。

 

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案就是,附加二次赔责任。

 

 

要是按风险保障情况,来个排序的话:

 

多次赔付+癌症二次赔>单次赔付+癌症二次赔>多次赔付>单次赔付

 

当然,它们之间的保费,基本也越来越贵。

 

 

还有一个小原则和一个核心原则。

 

小原则:间隔期、生存期越短越好

 

不管是分组形式的多次赔,还是附加二次赔形式的多次赔,对重疾之间的间隔时间,是有规定的。

 

一般在90天到180天,要是癌症二次赔,通常为3-5年。

 

有些产品还会要求个生存期,一般不会超过30天,要是投保人确诊后在生存期内死亡就没有第二/第三次赔偿。

 

核心原则:做足保额

 

之前我就说过一个观点:所有产品在做好核心保险责任的前提下,才有资格讨论加量加价、各花入各眼的问题。

 

而保额,就是大多数人购买人身险的核心原则。

 

不管是单次赔付重疾险,还是多次赔付重疾险,哪怕是花里胡哨带返还责任的重疾险,都要把基础保额做足。

 

否则,如果买了一份10万保额的重疾险,即使责任再花哨,赔付次数再多,也只是中看不中用。

 

 

但保额这个数没有统一标准。

 

我的建议是,在不影响日常吃喝玩乐的基础上,能买高点就买高点。

 

预算有限的话,保额至少也大于自己两三年的收入;

预算要是充足,可以考虑重疾多次赔付。

 

如果大家对保险配置还有其他疑问,随时可以找小助理咨询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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